东华能源:监事会决议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3日以通讯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送达了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于2024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根旺先生主持,达到法定人数,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的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