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东华能源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 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东华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能源”或“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 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 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 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公司长期、持 续、健康发展。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征求职工代表意见,遵循员工 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 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持股 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经过核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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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公司《东华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公司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 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并将有关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6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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