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跃医疗:市值管理制度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市值管理
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切实保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
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
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四条 公司开展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 系统性原则。公司应当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
司各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二) 长期主义原则。公司应以长期价值主义为导向,通过增强核心竞
争力、提高盈利能力、坚持稳健经营,持续提升上市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三) 合规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工作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四) 常态化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和动态的过程,公司
应当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动态,常态化地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领导、经营管理层参与,董事会秘书负责组
织实施,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具体执行,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子公司应积极配合,共同参与公司市值管理体系建设。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
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
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八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
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
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依法依规制定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提振市场信心。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
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第十一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实时监测公司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关键指标,如
发现公司的上述指标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或行业平均水平的情形,应当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董事会秘书应研判可能的原因,必要时应向董事会报告,审慎分析调整市值管理策略,合法合规开展市值管理工作,促进上述各项指标真实反映公司质量。
第十二条 公司舆情管理工作组下设舆情工作小组负责对公司舆情信息进行监测、
初步分析,如识别可能形成重大舆情的情形,应当及时向舆情管理工作组报告;董事会秘书发现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舆情,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通过合法合规且适当的方式予以回应。
第十三条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对相关生产经营、研发、财务、市场等信息
的归集工作提供支持。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方法与计划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以结合自身情况,
综合运用下列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一) 并购重组。可通过内生与外延式发展相结合的发展路径,根据公
司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公司实际需求,适时开展并购重组业务,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展业务覆盖范围,从而提升公司质量和价值。
(二) 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可以通过建立长效激励机制,适
时开展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强化管理层、员工与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 现金分红。公司可以根据发展阶段和经营情况,制定分红规划,
增加分红频次,优化分红节奏,合理提高分红率,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四) 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可以通过合理的多样化渠道加强公司与投
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积极培养股东长期投资的理念,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
(五) 信息披露。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公告可读性,增进投资
者对公司的了解。
(六) 股份回购。可以根据公司股本结构、资本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
市值变化等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适时开展股份回购,促进市值稳定发展,增强投资者信心。
(七) 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除以上方式外,公司还可以通过法律、法
规及监管规则允许其他方式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当公司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时,应组织及时收集信息,并研
判股价大幅波动原因。若主要由于舆情原因导致股价波动,则按照公司《舆情管理制度》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若由于其他原因或多种因素导致股价大幅波动,则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法律法规的规定,选择通过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发布澄清公告、制定市值管理方案等适当方式予以应对和解决。
第十六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提高
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 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
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 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
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 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 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
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五) 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行为。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相抵触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