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力士: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7)。经事后核查发现,上述通知中的附件2授权委托书中部分内容有误,现对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 |
3.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4.00 |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4.01 | 《选举吴琼明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4.02 | 《选举何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更正后: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结果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4.00 |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4.01 | 《选举吴琼明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4.02 | 《选举何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所涉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在今后的信息披露工作中,加强文件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