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力士:监事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31  三 力 士(002224)公司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文件等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4.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沈国建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全体监事对《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获得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并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同意注册的批复。为保证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顺利进行,监事会同意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授权公司董事长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决定是否启动追加认购及相关程序。

根据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监事会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公司将按照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