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力士: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02-27  三 力 士(002224)公司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三力士股票代码::00222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南座6层604室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增加(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签署日期:二零二四年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 号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 录 ......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未来增减持计划 ...... 5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持计划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 7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发行情况 ......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 8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9

五、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程序 ............................................ 错误!未定义书签。七、本次权益变动所需资金来源 ...... 9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2

一、备查文件 ...... 12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 12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三力士、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发行人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本报告、本报告书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泰德圣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章程《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或住所北京市房山区北京基金小镇大厦F座492
法定代表人吴少钦
成立日期2006年7月12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790650074N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吴少钦60.00%;章淑艳30.00%;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10.00%
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吴少钦,执行董事、总经理;管慧,监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序号股票简称股票代码上市地点持股比例
1南极光300940深交所6.51%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未来增减持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因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的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做出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决定,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和《第 15 号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三力士的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3年7月4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6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上市公司发行了 172,209,026 股新股。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了本次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认购了67,220,901 股,占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的7.45%。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67,220,901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45%。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

本次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和比例

本次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72,209,026股,占上市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23.60%(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计算)。

(三)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次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4年1月30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上市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及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21元/股。

(四)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根据《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载明内容,信息披露义务人确定为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象之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条款,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将约定的股份认购价款(扣除已缴纳的申购保证金后)汇至《缴款通知书》规定的缴款账户。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缴纳的申购保证金自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缴款通知书》规定缴付股份认购款项之日自动转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认购价款。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无重大交易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尚无具体的交易计划或其他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的三力士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相关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取得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七、本次权益变动所需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三力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需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证券部办公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岩街道秋湖村凤凰创新园电话:0575-84313688邮箱:sanluxzqb@163.com联系人:何磊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少钦

年 月 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岩街道余渚村
股票简称三力士股票代码002224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北京市房山区北京基金小镇大厦F座492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67,220,901股 持股比例: 7.45%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及取得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6号),具体详见公司已披露的公告。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少钦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