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力士: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对照表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注:1、注册资本和股本总额的变动系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致。
2、除以上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3、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29,592,840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2,116,324元。 |
2 | 第十八条 公司的股本总额为人民币901,809,340股,每股面值1元,均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 第十八条 公司的股本总额为人民币902,116,324股,每股面值1元,均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