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耐股份:海通证券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濮耐股份”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证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50号)的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626,390,3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5年。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6,390,3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742,020.7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7,648,279.2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6月1日出具了勤信验字[2021]第0022号《验资报告》。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依照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年产4万吨预制件、6万吨散状料、1万吨炮泥耐火材料智能化制造项目”、“年产1万吨转炉系统用高性能环保挡渣板智能制造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金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年产4万吨预制件、6万吨散状料、1万吨炮泥耐火材料智能化制造项目 | 235,470,000 | 221,194,800 |
2 | 年产1万吨转炉系统用高性能环保挡渣板智能制造项目 | 143,200,000 | 132,986,700 |
3 |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32,208,800 | 132,208,8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40,000,000 | 140,000,000 |
合计 | 650,878,800 | 626,390,300 |
截至2024年5月13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1,817.98万元(包含资金置换、手续费支出等),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9,967.05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1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3,5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22年6月1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7,5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5月1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5月1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四、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基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情况,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的流动性,同时也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和使用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19,8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9,8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预计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约683.10万元。
公司承诺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事项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事项审议通过之日的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在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的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9,8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张一鸣 | 刘丽君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