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化工:关于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浙江青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江南化工股份60,906,2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9%。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化工”、“公司”、“上市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披露了《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并于2023年11月2日披露了《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诸暨永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暨永天”)、浙江青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鸟旅游”)出具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诸暨永天持有的公司75,191,340股股份及青鸟旅游持有的公司21,000,000股股份因司法拍卖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上述事项导致公司股东权益发生变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股东诸暨永天所持有的江南化工75,191,340无限售流通股股票、青鸟旅游所持有的江南化工42,000,000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已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公司通过中登结算公司系统查询,上述拍卖的诸暨永天原持有的公司75,191,340股股份及青鸟旅游原持有的公司21,000,000
股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鸟旅游及其一致行动人舟山新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江南化工股份60,906,2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9%。本次权益变动后,青鸟旅游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诸暨永天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注:青鸟旅游所持有的江南化工21,000,000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已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截至目前尚未完成过户。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其做出的相关承诺。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诸暨永天、青鸟旅游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 (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诸暨永天投资有限公司 | 无限售流通股 | 75,191,340 | 2.84 | 0 | 0 |
浙江青鸟旅游投资集团 | 无限售流通股 | 69,601,273 | 2.63 | 48,601,273 | 1.83 |
舟山新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无限售流通股 | 12,304,952 | 0.46 | 12,304,952 | 0.46 |
合计 | 157,097,565 | 5.93 | 60,906,225 | 2.29 |
1、诸暨永天、青鸟旅游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