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兴包装: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11月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许晓光先生提名,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决定聘任刘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聘任的副总经理,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被聘任人员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且保证在任职期间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职责,此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提名方式、审议、表决程序规范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刘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刘武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O二三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刘武先生简历
刘武,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生,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历。曾任苏州万国纸业包装有限公司生产副总、销售副总、总经理、华东区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北区副总经理、华东区总经理、苏州万国纸业包装有限公司总经理、海宁万国纸业包装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武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