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兴包装:关于合兴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兴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8071
2、债券简称:合兴转债
3、转股价格:人民币3.81元/股
4、转股起止时间:2020年2月24日至2025年8月16日
5、根据《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4年10月29日起算,截至2024年11月11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合兴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3.81元/股的90%,即3.429元/股的情形,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74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公开发行了595.7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9,575.00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9]547号”文同意,公司59,575万元可转换公
司债券于2019年9月1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中文简称“合兴转债”,债券代码“128071”。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合兴转债自2020年2月24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4.38元/股。因公司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合兴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4.38元/股调整为4.2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6月4日起生效;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合兴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4.28元/股调整为4.1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7月9日起生效;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合兴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4.18元/股调整为4.0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8日起生效;
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合兴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4.04元/股调整为3.9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14日起生效;
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合兴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3.92元/股调整为3.8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6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27日、2021年7月3日、2022年7月2日、2023年7月7日和2024年5月31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截至目前,“合兴转债”转股价格为3.81元/股。
二、“合兴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同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及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截至2024年11月11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合兴转债”当期转股价格3.81元/股的90%,即3.429元/股的情形。若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同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的,则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合兴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或拨打投资者专线0592-7896162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