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李宁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程序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李宁先生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钟鸿钧 吴松成 张晨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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