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博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26号鸿博梅岭观海B座21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2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041)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终止“彩票物联网智能化管理及应用项目”,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彩票物联网智能化管理及应用项目”。“彩票物联网智能化管理及应用项目”为原募投项目收购无锡双龙信息纸有限公司40%股权并增资用于“彩票物联网智能化管理及应用项目”的子项目,其中收购无锡双龙信息纸有限公司40%股权已经完成,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116.91万元。“彩票物联网智能化管理及应用项目”原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计划投入募集资金40,403.00万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已投入募集资金3,669.16万元,收购无锡双龙信息纸有限公司40%股权并增资用于“彩票物联网智能化管理及应用项目”结余募集资金42,898.35万元(含利息收入)(包含未赎回七天通知存款6,000万元)。现公司计划将该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中20,000.00万元用于追加投入新增的“北京AI创新赋能中心项目”,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22,898.35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公司会尽快寻找和论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项目,并在履行必要决策和审批程序后使用。在暂未确定具体项目前,该部分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26.23%。
原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投资总额 | 拟利用募集资金 |
1 | 收购无锡双龙信息纸有限公司40%股权并增资用于“彩票物联网智能化管理及应用项目” | 44,501.00 | 44,501.00 |
(1) | 收购无锡双龙信息纸有限公司40%股权 | 4,098.00 | 4,098.00 |
(2) | 彩票物联网智能化管理及应用项目 | 40,403.00 | 40,403.00 |
2 | 北京AI创新赋能中心项目 | 30,605.96 | 10,000.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21,290.00 | 21,290.00 |
小计 | 96,396.96 | 75,791.00 | |
未做用途变更的募集资金 | 1,718.28 | ||
募集资金金额合计 | 77,509.28 |
经过上述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拟变更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投资总额 | 拟利用募集资金 |
1 | 收购无锡双龙信息纸有限公司40%股权并增资用于“彩票物联网智能化管理及应用项目” | 4,098.00 | 4,098.00 |
(1) | 收购无锡双龙信息纸有限公司40%股权 | 4,098.00 | 4,098.00 |
2 | 北京AI创新赋能中心项目 | 30,605.96 | 30,000.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21,290.00 | 21,290.00 |
- | 小计 | 55,993.96 | 55,388.00 |
- | 未做用途变更的募集资金 | - | 24,720.20 |
- | 募集资金金额合计 | - | 80,108.20 |
注:未做用途变更的募集资金为截至2023年3月31日前次终止“电子彩票研发中心项目”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和本次终止“彩票物联网智能化管理及应用项目”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之和。未做用途变更的募集资金将在募集资金专户中进行存储和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2023-042)。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满足条件的18名激励对象办理1,650,00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名单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公告》(2023-044)。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自公司披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以来,公司一直与相关各方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综合考虑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2023-045)。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