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博股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1  鸿博股份(00222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0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0日(周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9:15至2023年5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26号鸿博梅岭观海B座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主持人:倪辉董事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5人,代表股份112,689,03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61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80,94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份的16.241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3人,代表股份31,749,03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370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2人,代表股份1,425,2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8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2人,代表股份1,425,2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86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3、嘉宾: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严建云律师、高亚玲律师。

二、本次会议的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决议如下:

议案1.00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670,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5%;反对1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6,6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950%;反对1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议案2.00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670,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5%;反对1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6,6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950%;反对1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议案3.00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670,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5%;反对1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6,6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950%;反对1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议案4.00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670,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5%;反对1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6,6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950%;反对1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议案5.00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670,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5%;反对

1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6,6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950%;反对1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议案6.00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670,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5%;反对1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6,6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950%;反对1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议案7.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670,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5%;反对1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6,6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950%;反对1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议案8.00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670,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5%;反对1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6,6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950%;反对1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议案9.00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670,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5%;反对1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6,6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950%;反对1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严建云律师、高亚玲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