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

http://ddx.gubit.cn  2023-05-26  鸿博股份(002229)公司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年报的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 209 号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根据年报,你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46亿元,同比下降5.0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506.95万元,同比下降921.4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785.82万元,同比下降815.43%且连续五年为负。请你公司:

(1)结合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类型、经营状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产销量变动、毛利率变化等说明公司营业收入保持稳定,净利润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拟采取的解决措施等;

(2)结合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盈利情况及重要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说明你公司连续多年扣非净利润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非经常性损益对你公司近三年财务指标的占比说明你公司盈利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是否存在重大依赖,以及你公司为改善经营业绩拟采取的解决措施。

2.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0.97亿元,占总资产比重为44.64%。其中,募集资金账户5.02亿元。请你公司详细说明货币资金的金额、存放地、存放类型、现金管理收益等,并核查并说明除已披露的0.29亿元受限资金外,货币资金是否存在其他(潜在的)限制性安排。请独立董事核查上述事项并就公司货币资金余额的真实性与安全性、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发表明确意见。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货币资金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并就上市公司货币资金余额的真实性和安全性发表明确意见。

3.根据年报,你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为4,018.88万元,期末余额较年初大幅增长,显示为预付设备款。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上述预付设备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设备名称、数量、采购供应商名称、单位设备价值及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金额的具体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4.根据年报,你公司其他应收款2,600.0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3.73%。请你公司说明其他应收款增加的原因,“押金保证金备用金”及“往来款”科目的具体性质及发生原因。应收单

位同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同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存在债权债务或其他利益关系。

5.根据年报,你公司主营业务为安全印务、彩票新渠道服务、书刊印刷与高端包装印刷等业务。报告期内,你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博数科”),并与中关村中恒文化科技创新服务联盟、英伟达公司共同合作成立北京AI创新赋能中心(以下简称“赋能中心”),开展人工智能科技领域项目建设及运营服务。赋能中心主营业务为提供100P英伟达高性能计算及AI推理训练的算力出租。同时,你公司将前期募集资金剩余金额 1亿元通过变更用途用于英博数科实施赋能中心项目,截止目前已投资4,285.61万元。请你公司:

(1)补充说明你公司人工智能科技领域项目建设及运营服务是否实际是指算力出租;并用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语言补充说明算力出租业务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运营模式、租赁协议主要条款、申请人和承租人的责任和义务、目标客户及盈利模式、资金投入计划及投资回报期、项目效益测算情况等。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公司赋能中心主营业务门槛。

(2)截至目前,你公司赋能中心主营业务主要依赖英伟达向你公司所提供的设备和技术服务。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与英伟达的具体合作模式及合作稳定性,并结合内外部环境详细分析并解释业务合作稳定性风险及其他不可控风险。补充披露截至目前该项目实际的进展情况、已投入资金情况、占公司业务比重、及在

手订单情况。

(3)请你公司补充说明英伟达向你公司所提供设备的具体情况、所提供设备存放地点、实际使用情况;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并说明所执行的核查程序。

(4)请结合赋能中心业务现已投入资金及未来预计投入资金情况,详细说明相关业务对公司财务风险、经营风险的影响;结合公司在手订单情况,说明相关业务预计对2023年净利润影响情况,并充分提示风险。

(5)结合行业竞争状况、可比上市公司情况等分析英博数科目前主营业务所处市场是否竞争激烈;你公司是否具备相应的技术及人才储备实施上述项目.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6.报告期内,你公司披露股票激励计划,仅向时任英博数科核心骨干周韡韡1人授予限制性股票85万股,授予价格为3.68元/股,业绩考核目标为公司2023年、2024年营业收入分别不低于5.69亿元和5.97亿元,英博数科2023、2024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不低于7,531.72万元、27,258.24万元。

(1)你公司2021年及2022年营业收入分别为5.74亿元、

5.46亿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为草案公布前一交易日公司股价的50%,而考核指标较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持平。请你公司结合英博数科业务开展情况、投资回报期、项目效益测算情况等说明仅以收入作为业绩考核目标的依据,考核指标中公司营业收入较2021年基本持平的原因。

(2)结合激励对象履历背景详细说明其为你公司人工智能AI板块业务提供的核心价值内容,并分析证明激励对象提供相关价值的能力。

(3)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对周韡韡单独进行股权激励的必要性,考核指标设置科学性、合理性,是否能够达到激励效果,与较低授予价格是否匹配,是否存在输送利益的情形,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请你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问题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6月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3年5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