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博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根据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截至2023年6月13日,公司控股股东河南寓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寓泰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数占总股本的比例为:13.98%,与其一致行动人河南辉熠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熠贸易”,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占总股本的比例为:22.01%)持有公司股份69,675,085股,其中69,675,085股已被司法冻结,合计占寓泰控股持有公司股份的100.00%,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8%。
2、公司控股股东寓泰控股及辉熠贸易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均已超过 8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寓泰控股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无重大直接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寓泰控股与辉熠贸易正积极妥善解决司法冻结事项,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份被冻结的后续进展。
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寓泰控股所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冻结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司法冻结执行人名称 | 原因 |
寓泰控股 | 控股股东 | 820,000 | 1.18 | 0.16 | 否 | 2023/6/13 | 2026/6/12 | 河南省开封市 鼓楼区人民法 院 | 司法冻结 |
820,000 | 1.18 | 0.16 | 否 | 2023/6/13 | 2026/6/12 | 河南省开封市 鼓楼区人民法 院 | 司法冻结 | ||
27,095,085 | 38.89 | 5.44 | 否 | 2023/6/13 | 2026/6/12 | 济宁市仁城区 人民法院 | 司法冻结 | ||
合计 | 28,735,085 | 41.24 | 5.77 |
注:本公告所列表格中部分比例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如有差异,这些差异因四舍五入造成。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寓泰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69,675,0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98%,累计质押40,940,000股,占寓泰控股持有股份数量的比例为58.75%,占公司股本的8.22%,累计被司法冻结69,675,085股,占寓泰控股持有股份数量的比例为100%,占公司股本的13.98%;辉熠贸易持有本公司股份4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03%,累计质押40,000,000股,占辉熠
贸易持有股份数量的比例为100.00%,占公司股本的8.03%,累计被司法冻结40,000,000股,占辉熠贸易持有股份数量的比例为100.00%,占公司股本的
8.03%;寓泰控股与辉熠贸易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9,675,0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01%,累计质押80,940,000股,占其合计持有股份数量的比例为73.8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24%,累计被司法冻结109,675,085股,占其合计持有股份数量的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2.01%。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寓泰控股与辉熠贸易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2、公司控股股东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均已超过8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无重大直接影响,本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但若已被司法冻结股份后续发生司法拍卖成交过户或其它强制过户的情形,则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风险。
4、寓泰控股与辉熠贸易正积极妥善解决司法冻结事项,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份被冻结的后续进展,并依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