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博股份: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对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上会业函字(2023)第590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由贵部下发的《关于对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20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收悉,本所作为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鸿博股份”)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问题1、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0.97亿元,占总资产比重为44.64%。其中,募集资金账户5.02亿元。
(1)请你公司详细说明货币资金的金额、存放地、存放类型、现金管理收益等,并核查并说明除已披露的0.29亿元受限资金外,货币资金是否存在其他(潜在的)限制性安排。
公司回复:
2022年末,公司期末货币资金构成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存放地 | 存放类型 | 现金管理收益 |
库存现金 | 6,440.70 | 公司 | 现金 | |
募集资金 | 502,154,900.31 | 银行 | 活期/理财 | 4,959,461.27 |
自有资金 | 564,726,974.48 | 银行 | 活期/理财 | 2,059,780.83 |
其他货币资金 | 29,864,633.29 | 银行 | 保证金 | |
合计 | 1,096,752,948.78 | 7,019,242.10 |
上述货币资金中,除其他货币资金中0.29亿元使用受限外,其余货币资金不存在其他(潜在的)限制性安排。
(2)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货币资金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并就上市公司货币资金余额的真实性和安全性发表明确意见。
1、针对货币资金真实性和安全性,主要执行的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并评估了公司与货币资金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包括对公司大额
资金的审批与使用、公章管理、网上银行管理、收付款管理、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审批等事项;
(2)项目组亲自前往银行获取《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银行对账单及《企业信用报告》,或视频监控公司财务人员网银导出银行对账单及信用报告。根据《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核对银行存款账户的存在和完整性,核对是否存在被其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3)获取了公司编制的货币资金明细表,并与取得的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核对后实施银行函证程序,函证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当年度销户的账户,同时对销户账户收集相关销户证明;
(4)对大额的资金流水予以关注并核查,关注是否存在异常(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预付款项等);
(5)重点检查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资金往来,关注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
(6)严格执行银行函证和信用报告核对程序,确认银行询证函回函信息,核对《企业信用报告》中列示的担保、融资等情况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确认银行账户的余额及受限情况,确认公司是否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7)检查和评价货币资金的列报和披露是否准确和恰当。
对于募集资金账户,我们实施了以下程序:
(1)询问管理层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编制情况。
(2)了解、评估及测试与募集资金使用及报告编制有关的内部控制。
(3)对实际投资金额实施细节测试,检查相关投资记录的文件记录。
(4)检查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信息是否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一致。
(5)对募集资金账户实施函证,重点关注募集资金账户是否存在质押等情况。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真实、安全,除已披露的受限资金外,不存在其他限制性安排。
问题2、根据年报,你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为4,018.88万元,期末余额较年初大幅增长,显示为预付设备款。
(1)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上述预付设备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设备名称、数量、采购供应商名称、单位设备价值及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金额的具体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回复:
2022年度,公司进军人工智能AI行业,上述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系为筹建北京AI创新赋能中心首期AI算力设备。具体情况如下:
供应商名称 | 合同名称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金额/万元 | 其他非流动资产/万元 |
北京深湾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深湾科技有限公司 | 筹建英伟达-北京AI创新赋能中心首期AI算力产品服务采购合同 | AI智算中心产品及服务 | 1 | 6,155.93 | 6,155.93 | 4,016.46 |
公司为购入设备支付的款项,计入预付款项科目进行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第十八条 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资产,并应按其性质分类列示。其他非流动资产是指除资产负债表上所列非流动资产项目以外的其他周转期超过 1 年的长期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设备采购合同的主要条款,截至资产负债表日,设备还在厂家进行生产制造过程中,相关设备尚未运达和安装。因此,公司将预付设备款列报调整至其他非流动资产,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将预付设备款列入其他非流动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问题3、根据年报,你公司主营业务为安全印务、彩票新渠道服务、书刊印刷与高端包装印刷等业务。报告期内,你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博数科”),并与中关村中恒文化科技创新服务联盟、英伟达公司共同合作成立北京AI创新赋能中心(以下简称“赋能中心”),
开展人工智能科技领域项目建设及运营服务。赋能中心主营业务为提供100P英伟达高性能计算及AI推理训练的算力出租。同时,你公司将前期募集资金剩余金额1亿元通过变更用途用于英博数科实施赋能中心项目,截止目前已投资4,285.61万元。
(1)请你公司补充说明英伟达向你公司所提供设备的具体情况、所提供设备存放地点、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回复:
公司自有的智算中心主要以英伟达DGX系列AI服务器及推荐架构的IB网络与DDN高速网络存储组成,配有英伟达HGX系列、针对云渲染及AI教育所需的多种型号AI服务器。公司现阶段设备存放在位于北京三里屯国际大数据产业园的数据机房由托管方企商在线提供风火水电、防火设备及安全的网络传输等基础设施。截止回复日,公司已完成超过60台GPU服务器部署调试,超过200P算力已全部用于算力租用客户交付与自身项目研发。
(2)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并说明所执行的核查程序。
1、主要执行的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和评价公司与固定资产采购相关的内部控制,并测试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检查会计处理及相关采购合同等支持性文件,确定相关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3)检查银行流水支付记录,确定采购款是否直接支付到采购合同的供方;
(4)对设备的供方实施函证程序,确认相关采购事项是否真实存在及预付款金额是否正确列报;
(5)对资产负债表日后到货的设备实施监盘程序,核查资产的真实性。
2、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采购英伟达相关设备事项真实,可确认。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