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博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9月27日在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26号鸿博梅岭观海B座21层会议室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9月2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6名,亲自出席董事6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倪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公司董事李宁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终止由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之配套的所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终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2023-096)
二、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会同意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内容。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11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97)。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