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现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英博数科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提高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博数科”)资产利用率,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满足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
2、本次融资租赁暨公司提供担保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英博数科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钟鸿钧 吴松成 张晨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