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博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扣划暨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超1%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1-23  鸿博股份(00222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扣划暨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超1%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河南寓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寓泰控股”)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扣划,系寓泰控股因合同纠纷导致所持公司股份1.40%被司法扣划至兰考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股份被司法扣划事项暂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未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但寓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河南辉熠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熠贸易”)被冻结股份未来是否会发生司法处置目前无法预计,存在可能因司法扣划导致被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上述不确定事项可能会影响公司控股股东的控制权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认定,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本次司法扣划后,寓泰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自2.74%减少至1.34%。寓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辉熠贸易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由10.77%减少至9.37%,减持比例超过1%。

2024年1月22日,公司收到寓泰控股转达的《执行裁定书》【(2023)川19执150号之五】,寓泰控股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被扣划至兰考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证券账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1、本次司法扣划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名称是否为 控股股东本次司法扣划股份数量(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受让人扣划日期
河南寓泰控股有限公司7001.40%兰考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1月18日

2、股东减持比例超过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河南寓泰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自贸区试验区开封片区郑开大道296号自贸大厦A栋805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4年1月18日
股票简称鸿博股份股票代码002229
变动类型 (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增持/减持股数(万股)增持/减持比例(%)
A 股7001.40
合 计7001.4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 司法扣划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
寓泰控股13,675,0852.746,675,0851.34
辉熠贸易40,000,0008.0340,000,0008.03
合计持有股份53,675,08510.7746,675,0859.3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3,675,08510.7746,675,0859.37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在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拟发生变动暨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及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中,寓泰控股的实际控制人黎小林先生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未来十八个月内,河南寓泰控股有限公司不减持其持有的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寓泰控股所持股票本次被司法扣划,违反了上述承诺。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寓泰控股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合同纠纷导致所持公司股份1.40%被司法扣划至兰考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并非股东主观意愿的减持行为,后续公司将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股份被司法扣划事项暂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未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但寓泰控股、辉熠贸易被冻结股份未来是否会发生司法处置目前无法预计,存在可能因司法扣划导致被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上述不确定事项可能会影响公司控股股东的控制权及公司实际控

制人的认定,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司法扣划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本次司法扣划前本次司法扣划后
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寓泰控股13,675,0852.746,675,0851.34
辉熠贸易40,000,0008.0340,000,0008.03
合计53,675,08510.7746,675,0859.37

注:部分比例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如有差异,这些差异因四舍五入造成。

4、在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拟发生变动暨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及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中,寓泰控股的实际控制人黎小林先生承诺:

本次交易完成后,未来十八个月内,河南寓泰控股有限公司不减持其持有的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寓泰控股所持股票本次被司法扣划,违反了上述承诺。寓泰控股及其实际控制人对上述事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5、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变动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