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关于对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4〕第63号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1日,你公司披露《2023年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3年营业收入为85,000万元至99,8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盈利3,740万元至5,61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为盈利2,840万元至4,260万元。
2024年4月13日,你公司披露《2023年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显示,因设备销售收入原入账时间未得到审计机构认同,预计2023年营业收入变更为59,000万元至65,000万元,净利润变更为亏损5,000万元至5,800万元,扣非后净利润变更为亏损6,500万元至7,500万元。
2024年4月15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福建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称,福建证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你公司董事长倪辉、财务总监浦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你公司业绩预告修正公告较原业绩预告存在重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涉嫌违反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所后续将对你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启动纪律处分程序。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当事人认真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4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