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讯飞: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赵惠芳)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赵惠芳)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在2022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对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均进行必要的核实,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公司管理层的影响,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8次董事会会议。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与公司经营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提出了部分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 | 8 |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 3 | ||
亲自出席 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亲自出席次数 | |
8 | 0 | 0 | 否 | 3 |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 |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4 | 4 |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审计计划,与会计师进行沟通、交流,全面了解公司的审计情况,关注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审议公司审计部提交的各项内部审计报告,听取审计
部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安排,指导审计部开展各项工作,围绕年报审计开展各项工作,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下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具体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内控手册和内控程序,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对外担保、重大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职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分配、高管薪酬、股份回购、董事会换届、股权激励解除限售、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 事项 |
2022年4月20日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
《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 |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专项核查意见》 | |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先认可和独立意见》 | |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 |
《关于未来十二个月预计担保的独立意见》 |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
2022年6月20日 | 《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
2022年7月3日 | 《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票的独立意见》 |
2022年8月21日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2022年10月27日 | 《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2022年11月22日 | 《关于股权激励相关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金额的独立意见》 | |
2022年12月30日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独立意见》 |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多途径掌握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情况。2022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业委员会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地审议,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提醒公司管理层规范日常运作;通过公司不定期向董事发送的监管新规、履职注意事项和资本市场分析等,及时获取公司内部的主要经营管理信息及外部资讯,同时积极关注公司所处的行业动态,收集相关信息,并发挥本人专长,为公司在未来的发展战略上献计献策,提供决策参考意见。
2、积极关注并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2022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确保公司能够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立足独立专业视角监督年报编制。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认真听取了关于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以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计划,了解、掌握审计工作具体情况;在2021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2021年企业经营情况、财务决算等内容汇报,实地考察,仔细审阅相关材料,并与审计会计师见面,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的反映公司情况。
4、持续参加培训活动确保履职规范。2022年度,本人积极参加监管部门、持续督导机构和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系统学习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规范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2022年度,本人利用到公司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不定期走访等机会,对公司多次进行实地调查,持续关注公司情况,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同时,密切关注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重大报道和一些重大事件、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状态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向公司管理层询问情况
并进行沟通,得到管理层及时、详细的答复和说明。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六、联系方式
E-mail:zhaohuifang@hfut.edu.cn
独立董事:赵惠芳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