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讯飞: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年 11月1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4年 11 月22日以现场(科大讯飞北京总部及科大讯飞合肥总部)和“讯飞听见”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4 人,实际参会监事 4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迎春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在推出员工持股计划前,已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公司实施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首期员工持股计划。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详见公司2024年11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4-062)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二)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内容合法、有效。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2024年11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