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维通信: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后被动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25  奥维通信(00223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2-079

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后被动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为进一步突出主业、优化资产结构,公司将全资子公司深圳奥维100%股权以人民币1.00元的价格转让给沈阳明辉科技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深圳奥维股份。

1.在深圳奥维股权交割完成后,公司未豁免的深圳奥维对公司所负债务为

207.85万元。该款项为深圳奥维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期间,公司支持其日常运营而发生的借款。深圳奥维股权交割完成后,将导致公司被动形成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其业务实质为公司对原下属子公司借款的延续,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后被动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因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后被动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本次被动对外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深圳奥维资产负债率超过70%,因此,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深圳奥维

1、公司名称:深圳市奥维通信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海景二路东南侧壹海城四区9栋102

3、法定代表人:郭晓明

4、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300MB2C927392

6、成立日期:2017 年 08 月 09 日

7、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通信线路和设备安装;电子设备工程安装;电子自动化工程安装;监控系统安装;保安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安装;智能卡系统安装;电子工程安装;智能化系统安装;建筑物空调设备、采暖系统、通风设备系统安装;机电设备安装、维修;门窗安装;电工维修;木工维修;管道工维修;国内贸易;古典家具、板材、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纺织品面料装饰品及木材的批发和销售。(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家居饰品批发和销售;货物的技术进出口;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要取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家具安装,室内装饰设计服务;翡翠原石及成品、黄金制品批发、零售;有色金属复合材料、新型复合材料、合金材料、 键合金丝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黄金、白银、铂族金、铱金、钯金的研发生产、压延加工及销售;销售:工艺美术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许可经营项目是:纺织品面料装饰品及木材的生产;翡翠原石及成品、黄金制品生产、加工;境外黄金来料加工。

9、股权结构如下:

股权转让前: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股权转让后:沈阳明辉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2023年0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08.321.29
负债总额813.791,405.62
净资产-605.46-1,404.33
利润表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1-12月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798.87171.04

注 1:2022年度深圳奥维净利润171.04万元,主要系根据深圳奥维与自然人李娟关于《股权转让协议》诉讼案件裁决情况,转回预计负债192.98万元,导致2022年度深圳奥维净利润增加192.98万元(非经常性损益192.98万元)。 2.2023年1-6月深圳奥维净利润798.87万元,主要系深圳奥维与自然人李娟关于《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一案,以及深圳奥维与自然人杨冬琼关于《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一案,在北京市三中院的主持下,经过调解,各方达成一致,深圳奥维与李娟、杨东琼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书》,该交易增加2013年1-6月深圳奥维净利润824.02万元(非经常性损益824.02万元)。

11.信用状况:深圳奥维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情况

1.财务资助对象:深圳奥维

2.财务资助金额:借款本金207.85元;

3.资金用途:日常运营

4.还款方式及期限:

深圳奥维承诺:从《财务资助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内,深圳奥维按照以下还款计划结清欠公司财务资助本金。

(1)深圳奥维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归还公司财务资助本金20万元(金额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2)深圳奥维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归还公司财务资助本金50万元(金额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3)深圳奥维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归还公司财务资助本金137.85万元(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柒万捌仟伍佰元整】);

5.财务资助利率:经双方协商,本次被动形成的财务资助款项,公司不收取利息;

6.资金来源说明:深圳奥维作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期间,公司支持其日常运营而发生的借款,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财务资助风险防控措施相关安排

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深圳奥维100%股权后,导致公司被动形成对合并报表以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其业务实质为公司对原全资子公司借款的延续。公司与深圳奥维签订的《财务资助及偿还安排》中约定了本次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具体还款计划,公司将督促对方按期还款,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六、董事会意见

2023年7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因公司对外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完成后,被动形成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实质为深圳奥维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期间借款的延续,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监事会意见

2023年7月24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因公司对外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完成后,被动形成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实质为深圳奥维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期间借款的延续,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被动形成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财务资助系因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完成后,导致公司被动形成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该业务实质为深圳奥维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期间借款的延续。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存在损

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本次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被动形成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预计累计对外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207.85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5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十、备查文件

1.《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财务资助及偿还安排》。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7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