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维通信: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作为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后,现对公司2023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不存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报告期的向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提供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独立董事:房华、王宇航、朱香冰
2023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