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维通信: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01月09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届会议通知于2024年01月03日以电话、微信、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邹梦华女士、董事李东先生、独立董事蒋红珍女士、独立董事陈燕红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杜方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召集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新增关联方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正常需求,是合理且必要的,所涉关联交易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采用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补充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同意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对《关于补充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也不会对相关关联方形成依赖。我们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杜方先生、邹梦华女士、李东先生均已回避表决。《关于补充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