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维通信:关于补充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4-004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奥维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杜方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上海东和欣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和欣”)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天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收购了江苏大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江金属”)100%股权,已于2023年11月30日完成工商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自2023年12月1日起,大江金属成为公司新增关联方,公司(含子公司)与大江金属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和欣新材料产业(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东和欣”)与大江金属2023年12月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819.71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同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01月0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联董事杜方先生、邹梦华女士、李东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具有表决权的4名非关联董事以4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年01月0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且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补充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3年12月份发生金额 | 2023年1-11月份发生金额 |
委托关联方加工 | 大江金属 | 委托加工 | 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 575.46 | 195.11 |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 | 大江金属 | 采购备件及生产辅料 | 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 244.25 | 3,133.01 |
合计 | 819.71 | 3,328.12 |
注:2023年1月-11月,上述关联人尚不是公司关联方,2023年12月前发生的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不纳入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上数据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大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成跃
注册资本:34,483.68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765897382U
成立日期:2004年11月10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
品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珠宝首饰制造;金银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活动)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 截至2023年11月30日 |
营业收入 | 43,937.18 |
净利润 | 2,887.59 |
资产总额 | 49,193.29 |
净资产 | -96,703.82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大江金属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杜方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上海东和欣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大江金属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大江金属非失信被执行人,该公司系依法存续经营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东和欣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主要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均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正常需求,是合理且必要的。
2、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采用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对《关于补充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也不会对相关关联方形成依赖。我们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六、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东和欣与大江金属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是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定价为依据,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符合关联交易规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七、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
规章制度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也不会对相关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同意公司本次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