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维通信: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7-15  奥维通信(00223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4-041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和欣新材料产业(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东和欣”)因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拟向招商银行、苏州银行、江苏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在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上述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最终以银行批复为准。)

公司持有无锡东和欣66%的股权,东台市东和欣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台东和欣”】持有无锡东和欣34%的股权,公司和东台东和欣拟按持股比例同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按66%:34%的持股比例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本次预计提供不超过6,6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东台东和欣本次预计提供不超过3,4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上海东和欣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和欣”)拟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100%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具体担保期限及担保额度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在担保期限及担保额度范围内,授权控股子公司无锡东和欣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

2024年7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因本次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因此,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和欣新材料产业(无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3年8月22日注册地点:无锡市梁溪区红星路8-7-408法定代表人:李东注册资本:17,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3MACU6QN14E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木材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无锡东和欣66%股权,东台东和欣持有无锡东和欣34%股权,无锡东和欣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截至2024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7,288.4522,507.97
净资产11,233.2611,371.35
负债总额6,055.1911,136.62
归属于母公司的 所有者权益11,233.2611,371.35
科目2023年度 (经审计)2024年1-3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0,116.3012,170.5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26138.09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锡东和欣系依法存续经营的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本次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无锡东和欣66%的股权,东台东和欣持有无锡东和欣34%的股权,公司和东台东和欣拟按持股比例同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按66%:34%的持股比例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本次预计提供不超过6,6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东台东和欣本次预计提供不超过3,4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上海东和欣拟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100%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具体担保期限及担保额度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在担保期限及担保额度范围内,授权控股子公司无锡东和欣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

四、董事会意见

2024年7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和欣新材料产业(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东和欣”)拟向招商银行、苏州银行、江苏银

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确定,有利于其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控股子公司无锡东和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公司与无锡东和欣的另一股东东台市东和欣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股权比例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上海东和欣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提供100%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有关担保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2024年7月14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提供担保满足子公司东和欣新材料产业(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东和欣”)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与无锡东和欣的另一股东东台市东和欣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持股比例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上海东和欣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提供100%的连带责任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提供担保事项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6,600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无锡东和欣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70%;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目前本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