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维通信: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8-08  奥维通信(00223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4-046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4日、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东和欣新材料产业(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东和欣”)向招商银行、苏州银行、江苏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按照66%的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6,6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4年7月2日,无锡东和欣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签署了《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江苏银行为无锡东和欣提供人民币2,000.00万元的最高额综合授信额度。

东台市东和欣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台东和欣”)已按持股34%的比例为无锡东和欣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680.00万元;上海东和欣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为无锡东和欣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2,000.00万元。

近日,公司向江苏银行出具了《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公司按66%的持股比例,为无锡东和欣在江苏银行开展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1,32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和欣新材料产业(无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3年8月22日注册地点:无锡市梁溪区红星路8-7-408法定代表人:李东注册资本:17,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3MACU6QN14E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木材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无锡东和欣66%股权,东台东和欣持有无锡东和欣34%股权,无锡东和欣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截至2024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7,288.4522,507.97
净资产11,233.2611,371.35
负债总额6,055.1911,136.62
归属于母公司的 所有者权益11,233.2611,371.35
科目2023年度 (经审计)2024年1-3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0,116.3012,170.5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26138.09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锡东和欣系依法存续经营的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四、连带责任保证书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2、债务人:东和欣新材料产业(无锡)有限公司

3、保证人: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5、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自2024年7月31日至2025年7月1日止办理贷款、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贸易融资、银行保函及其他授信业务对应的单项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他修订或补充。

6、担保最高债权额: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1,320.00万元以及前述本金对应利息、费用等全部债权之和。

7、保证范围:债权人与债务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8、保证期间:本保证书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

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6,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70%;与江苏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金额人民币1,3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14%;对外担保余额为0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无锡东和欣的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目前本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