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信息: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9:00以通讯形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29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并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出席并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参加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做出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绩效结果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此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总经理曲红梅女士回避表决,其他8名董事表决并一致通过了该议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绩效结果如下:
姓名 | 职务 | 绩效结果 |
曲红梅 | 总经理 | B- |
安 威 | 原副总经理 | B |
陈清华 | 副总经理 | B |
袁 泉 | 副总经理 | C |
杜阿卫 | 副总经理 | B- |
巴 勇 | 副总经理 | B- |
2、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绩效考核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此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总经理曲红梅女士回避表决,其他8名董事表决并一致通过了该议案。
3、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经理2023年度绩效考核指标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此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总经理曲红梅女士回避表决,其他8名董事表决并一致通过了该议案。
4、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基薪方案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此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总经理曲红梅女士;关联董事、总法律顾问袁兴文先生回避表决,其他7名董事表决并一致通过了该议案。
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公司内控评价实施方案的议案》。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