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信息: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下列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核查,现就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情况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对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3、2022年上半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和披露程序,符合规范性要求,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二、关于调整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额度是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人员的履职情况制定的,方案的制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增加预计额度的关联交易经我们事前审核,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中正常合理的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公司与关联方的采购、销售交易均属公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四、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指标及高级管理人员绩
效2023年半年度评价结果的独立意见
为激励高管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同时能更好地体现权、责、利的一致性,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状况,我们认为公司拟定的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绩效考核指标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2023年半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结果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能够真实反应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关于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核查了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营业资质和经营状况,认为财务公司经营管理规范,内控健全,资金充裕,未发现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金融业务存在风险问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真实有效。因此同意该议案。上述意见,特此报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衍珩、赵岩、刘柏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