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信息: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由于工作人员疏忽,报告中“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中“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的个别内容有误,根据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关于对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吉证监函[2024]138号)意见,现对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10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408548455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408,548.46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408548.455 |
可分配利润(元) | 24,398,126.94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以2024年4月12日公司总股本4085484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分配0.10元(含税)进行现金分红,其他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 |
更正后: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10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408,548,455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4,085,484.55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4,085,484.55 |
可分配利润(元) | 24,398,126.94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以2024年4月12日公司总股本408,548,4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分配0.10元(含税)进行现金分红,其他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 |
注: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无需更正,仍为以2024年4月12日公司总股本408,548,455股为基数,像全体股东按每10股分配0.10元(含税)进行现金分红,其他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
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