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牌集团: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股网  2024-03-15  塔牌集团(002233)公司公告

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日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年3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 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3年3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及时间安排、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程序、审计重点、风险判断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督促信永中和按照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充分发挥

了监督审查作用。信永中和出具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就2023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的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4年3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4、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2023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认为该所在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职,遵循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信永中和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完整、清晰、及时。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3月14日

[此页无正文,为《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

(徐小伍) (钟朝晖) (李瑮蛟)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