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股份: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3-29  民和股份(002234)公司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内控实施等事项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了监事会职能, 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公司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公司监事会列席了6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经监事会认真审查,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决策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项决议合法有效,执行过程中未出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也未出现违规操作行为。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4次会议,具体情况为: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

(1)《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6)《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滚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7)《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监事会同意实施该事项。

(8)《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孙延淼先生、崔华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刊登在2022年3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及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3)《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4)《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变更“年孵化1亿只商品代肉雏鸡孵化厂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是公司产业规划布局的合理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及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刊登在2022年8月2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4、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刊登在2022年10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二、监事会对2022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22年依法运作进行监督,认为:公司正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开拓进取,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对2022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3、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对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

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2022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生募集资金违规使用、存放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6、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交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有效地防止了内幕交易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2023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围绕公司经营管理和重大项目建设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以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为己任,以监督公司规范运作为重点,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认真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监事会将持续加强监事学习和培训,提高监督意识和监督能力,保障公司利益不受损害,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