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增持计划的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增持计划的公告孙宪法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孙宪法先生通知,已于2023年11月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37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孙宪法先生拟自2023年11月6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1,500万元——3,000万元股份(含本次已买入股份)。现将相关增持情况及后续增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孙宪法先生。
2、本次增持实施前,孙宪法持有公司股份60,667,348股,占总股本的17.39%。
3、孙宪法先生在本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未曾披露增持计划。
4、孙宪法先生在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公司股份情况
2023年11月6日,孙宪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公司股份37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买入均价13.14元,买入金额4,918,340元。上述买入前后,孙宪法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买入前持股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买入后持股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持股数量(股) | 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比例(%) | |
孙宪法 | 60,667,348 | 17.39 | 61,041,648 | 17.49 |
孙希民 | 47,155,000 | 13.51 | 47,155,000 | 13.51 |
孙宪秋 | 20,004,400 | 5.73 | 20,004,400 | 5.73 |
合 计 | 127,826,748 | 36.63 | 128,201,048 | 36.74 |
注:上述所列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相关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孙希民先生与孙宪法先生为父子关系,孙希民先生与孙宪秋女士为父女关系,孙宪秋女士与孙宪法先生为姐弟关系,系一致行动人。
三、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目的:孙宪法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2、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1,500万元——3,000万元(含已买入的股份金额4,918,340元)
3、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市场整体变化趋势和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波动情况,择机进行增持。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3年11月6日起6个月。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
6、本次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本次增持公司股份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公司股份是否存在锁定安排: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其增持股份按照相关法规要求予以部分锁定。
9、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公司股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保证在增持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增持股份按照高管持股予以部分锁定。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继续关注孙宪法先生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关于增持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