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股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议案或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2023年5月19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5月19日上午 9:15至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 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锦园南路99号第一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杰先生
6、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23年4月29日和2023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劵报》《证券日报》等媒体刊载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44人,代表股份121,802,5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0159%。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121,163,1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0.9056%。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2人,代表股份639,3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10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含股东代理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4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639,3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10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通过《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21,247,577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5444%;反对554,934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556%;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同意8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3.2012%;反对554,9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6.79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 审议通过《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21,245,577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5428%;反对556,934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572%;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同意82,4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2.8884%;反对556,9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7.1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 审议通过《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21,245,577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5428%;反对556,934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572%;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同意8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2.8884%;反对556,9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7.1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 审议通过《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21,245,577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5428%;反对556,934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572%;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同意8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2.8884%;反对556,9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7.1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 审议通过《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21,247,577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5444%;反对554,934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556%;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同意8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3.2012%;反对554,9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6.79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的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21,245,577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5428%;反对554,934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556%;弃权2,000股,占出席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0.0016%。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同意8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2.8884%;反对554,9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6.7988%;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3128%。
7、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21,247,577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5444%;反对554,934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556%;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同意8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3.2012%;反对554,9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6.79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8.01、选举张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21,176,849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4863%;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同意13,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2.1385%,当选有效。
8.02、选举黄清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21,177,147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4866%;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同意13,9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2.1851%,当选有效。
8.03、选举何少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21,177,597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4869%;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同意14,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2.2555%,当选有效。
8.04、选举许志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21,178,296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4875%;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同意15,119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2.3648%,当选有效。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9.01、选举江曙晖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21,178,395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4876%;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同意15,2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2.3803%,当选有效。
9.02、选举苏伟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21,186,594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4943%;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同意23,4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3.6627%,当选有效。
9.03、选举黄雅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21,176,606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4861%;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同意13,4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2.1005%,当选有效。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张杰先生、黄清华女士、何少平先生、许志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江曙晖女士、苏伟斌先生、黄雅君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三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均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以上7人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董事、独立董事简历详见 2023年 4 月29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1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01、选举王惠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21,179,413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4884%;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同意16,2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2.5395%,当选有效。
10.02、选举王艳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121,176,596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4861%;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同意13,4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2.0989%,当选有效。
上述股东监事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的王惠女士、王艳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曾惠君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未有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监事的情形,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监事简历详见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详见2023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如下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的《关于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