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股份:关于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来源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妮股份”)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966号《关于核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向杨超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以发行股份方式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杨超等6人持有的北京畅元国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元国讯”或“标的资产”)100%的股权,同时向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00,000万元。
2016年9月,公司向杨超等6人发行65,401,811股股份用于购买标的资产。2017年度公司实施了利润分配方案:以2017年12月31日股本数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诉讼情况
2015年12月,公司与杨超及其他畅元原股东签订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购买协议”),购买协议对股票的授予及解锁作了约定,因对股票解锁成就条件存在不同意见,杨超起诉至法院要求公司办理5,341,351股公司股票解除股份限售手续。前期公司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6日、2023年2月24日、2023年3月25日、2023年8月22日、2023年9月27日、2024年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厦
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和《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2024年1月23日,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通知,上述5,341,351股股票已被司法强制解限,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月23日。
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后限售股份情况 |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增减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1,335,333 | 5.40% | -5,341,351 | 25,993,982 | 4.48% |
1、高管锁定 | 25,993,982 | 4.48% | 25,993,982 | 4.48% | |
2、首发后限售 | 5,341,351 | 0.92% | -5,341,351 | 0 | 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548,236,951 | 94.60% | 5,341,351 | 553,578,302 | 95.52% |
三、股份总数 | 579,572,284 | 100.00% | 0 | 579,572,284 | 100.00% |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