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股份: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已审议通过的现金管理额度概况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和2024年7月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8亿元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其中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8亿元。期限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5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二、本次增加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6.8 亿元,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总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6.8亿元。该事项审议权限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三、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多的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使用资金额度
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8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五)投资产品类型
为合理规避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类型主要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投资以股票、利率及其衍生品种等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四、需履行的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在确保资金使用合理规划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六、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监控对用于委托理财的闲置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由公司财务管理部密
切跟进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与相关业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跟踪投资产品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理财资金的安全。
公司内审部门为现金管理的监督部门。公司将实时跟踪和分析资金投向,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