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235股票简称:安妮股份公告编号:2026-037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特别风险提示: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晟世天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世天安”)持有公司股份数92,291,5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92%,质押股份数92,291,534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100%,晟世天安本次质押股份是并购贷款的质押担保,本次股份质押无平仓线,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涉及以下哪种情形:
?股份质押□股份冻结□股份拍卖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晟世天安的函告,获悉其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业务,相关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 晟世天安 | 是 | 92,291,534 | 100 | 15.92 | 否 | 否 | 2026-8-14 | 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为止 |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 并购贷款担保 |
| 合计 | 92,291,534 | 100 | 15.92 | 否 | 否 |
备注:2025年12月4日,林旭曦女士和张杰先生与晟世天安签署了《关于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张杰先生与晟世天安签署了《关于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放弃协议》。林旭曦女士和张杰先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分别向晟世天安转让公司股份86,669,683股非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5%)、5,621,851股非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7%)。同时,自标的股份过户至晟世天安名下之日起,张杰先生同意放弃所持上市公司28,871,64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98%)对应的表决权。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于2026年8月13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晟世天安。本次股份质押是晟世天安为完成上述股份转让对应的融资安排,系按照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并购贷款风控要求办理的合规担保举措,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晟世天安所持有的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 晟世天安 | 92,291,534 | 15.92 | 0 | 92,291,534 | 100.00 | 15.92 | 0 | 0.00 | 0 | 0.00 |
| 合计 | 92,291,534 | 15.92 | 0 | 92,291,534 | 100.00 | 15.92 | 0 | 0.00 | 0 | 0.00 |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 企业名称 | 北京晟世天安科技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一街10号院1号楼10层1003 |
| 法定代表人 | 李宁 |
| 注册资本 | 6,357.025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2335534055W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软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
|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主要办公地点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一街10号院1号楼10层1003 |
2、控股股东主营业务情况晟世天安的主营业务行业智算及具身智能产业应用。
3、控股股东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46,217.12 | 94,246.09 |
| 负债总额 | 31,593.75 | 47,614.09 |
| 营业收入 | 107,953.03 | 59,048.31 |
| 净利润 | 7,066.24 | 3,508.6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214.94 | 7,549.09 |
| 资产负债率 | 68.36% | 50.52% |
| 流动比率 | 140.42% | 162.74% |
| 速动比率 | 75.83% | 65.43%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晟世天安当前各类借款总余额合计为44,780.00万元,其中未来半年内需偿付的上述债务金额为1,333.34万元,未来一年内需偿付的上述债务金额为43,280.00万元。晟世天安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信用状况良好,有可利用的融资渠道及授信额度,不存在偿债风险。
4、公司控股股东晟世天安本次股份质押,系其前期股权转让办理并购贷款融资而进行的质押担保,不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预计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5、公司控股股东晟世天安不存在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
6、公司控股股东晟世天安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7、本次股份质押高比例主要系控股股东晟世天安与国民信托有限公司签署的信托贷款合同相关要求条件。控股股东晟世天安及其实际控制人李宁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及资金偿付能力,本次股份质押无平仓线,不存在平仓风险。
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晟世天安不存在与公司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的变动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