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
控股股东傅利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53号)核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93,103,400股,并将于 2023年4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傅利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保持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傅利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的被动稀释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傅利泉 | ||||
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4月14日 | ||||
股票简称 | 大华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236 | ||
变动类型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 变动比例(%) | |||
A股 | 0 | 3.2 | |||
合 计 | 0 | 3.2 |
— 2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被动稀释)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傅利泉 | 1,023,86.90 | 33.76 | 1,023,86.90 | 30.78 |
陈爱玲 | 7,126.28 | 2.35 | 7,126.28 | 2.14 |
陈建峰 | 390.97 | 0.13 | 390.97 | 0.12 |
来利金 | 11.77 | 0.004 | 11.77 | 0.004 |
合计持有股份 | 109,915.91 | 36.24 | 109,915.91 | 33.0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7,703.46 | 9.13 | 27,703.46 | 8.33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82,212.45 | 27.10 | 82,212.45 | 24.72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 | 不适用 | |||
7.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