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股份: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3年6月16日、6月19日、6月2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拟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进行修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续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及相关文件;
3、为推进公司在热成像领域持续稳定发展,公司后续拟对控股子公司浙江华感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并围绕其开展股权激励等事宜,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经核实,除前述事项外,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