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于2023年12月15日对大华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1、培训时间:2023年12月15日
2、培训人员:持续督导人员孙宇、王云桥、马艺玮
3、参加培训人员:大华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4、培训主题:股票交易要求、关联交易规范、独立性要求、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及其他合规事项
二、培训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重点围绕股东及董监高股票交易要求、关联交易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等主题,开展相关合规培训,进行相关事项的沟通讨论,并结合案例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本次培训的效果
通过本次培训,大华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股票交易要求、关联交易规范及独立性要求等事宜的相关规定及规则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同时加强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全体参训人员均认真学习并进行充分沟通交流,积极配合,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楼 瑜 孙 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