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股份: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4月8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 | 傅利泉 | 1,023,868,980.00 | 31.04 |
2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293,103,400.00 | 8.88 |
3 | 朱江明 | 153,140,260.00 | 4.64 |
4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75,515,287.00 | 2.29 |
5 | 陈爱玲 | 71,262,813.00 | 2.16 |
6 | 吴军 | 69,172,886.00 | 2.10 |
7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39,611,241.00 | 1.20 |
8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机器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8,875,475.00 | 1.18 |
9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5,668,330.00 | 1.08 |
1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24,857,543.00 | 0.75 |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比例(%) |
1 | 傅利泉 | 255,967,245.00 | 12.14 |
2 | 朱江明 | 153,140,260.00 | 7.27 |
3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75,515,287.00 | 3.58 |
4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39,611,241.00 | 1.88 |
5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机器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8,875,475.00 | 1.84 |
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5,668,330.00 | 1.69 |
7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24,857,543.00 | 1.18 |
8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8L-CT001深 | 24,605,348.00 | 1.17 |
9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8L-FH002深 | 24,146,636.00 | 1.15 |
10 |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19,819,601.00 | 0.94 |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