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邦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0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2,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在保障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132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16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16,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313,119.3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保荐人”)于2023年6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减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和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3,003.26万元 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2,996.7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验证报告》 和信验字 2023)第000031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6月16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 |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 | 投入进度 %) |
含金多金属矿有价元素综合回收技术改造项目 | 273,171.96 | 222,000.00 | 0.00 | 0 |
补充流动资金 | 94,000.00 | 94,000.00 | 0.00 | 0 |
合计 | 367,171.96 | 316,000.00 | 0.00 | - |
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含金多金属矿有价元素综合回收技术改造项目已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投入10,301.47万元,预先投入金额将通过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截至2023年7月7日,公司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尚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的总额为0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142,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同时,公司将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42,000.00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42,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五、保荐人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上述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