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邦股份:关于公司副总经理取保候审的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取保候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3 月25 日,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 于公司“8·3”较大灼烫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2025 年9 月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2026 年7 月20 日,公司收到副总经理刘元辉先生通知,称其本人已于2026 年 7 月17 日,在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目前,刘元辉先生能够正常履职,该事项未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 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 为准。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7 月21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