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http://ddx.gubit.cn  2023-06-05  盛新锂能(002240)公司公告

关于对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256号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近期,你公司披露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显示,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00万

股,占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1.21%,其中,首次授予部分990万股涉及的激励对象为5名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计120万股)及400名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对此,我部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问题进行核查并做出说明:

1. 《草案》显示,本激励计划采取自主定价方式,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为10元/股,占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32.58%,占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30.61%。请你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充分说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定价的原因及具体方式,授予价格的确定依据、过程及其合理性,是否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2. 《草案》显示,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3年至2025年,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以2021-2022年平均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该基数,2023-2024年平均营业收入较该基数增长率不低于15%,2023-2025年平均营业收入较该基数增长率不低于33%,上述指标在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状况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历史业绩及未来发展规划。

你公司2021年、2022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9.34亿元、

120.39亿元,同比增长63.88%、299.03%;2023年一季度已实现营业收入27.84亿元,同比增长65.02%。你公司2021年、2022年分别实现归母净利润8.51亿元、55.52亿元,同比增长3,030.29%、541.32%。你公司2021-2022年平均营业收入为74.87亿元,本次设置的各年度考核目标为2023年不低于74.87亿元、2023-2024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86.10亿元、2023-2025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99.58亿元,未来三年考核目标均远低于2022年营业收入。

(1)请结合行业发展情况、你公司近三年经营情况、后续业务发展规划、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论述本次激励计划考核指标设置的依据、具体测算过程及合理性,业绩考核目标仅设置营业收入指标的合理性及科学性。

(2)请说明未来三年营业收入考核目标远低于你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远低于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的原因及合理性,你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外部经营坏境、未来发展规划等

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考核指标设置是否审慎、合理,能否达到激励效果。

(3)请结合上述问题,说明本次业绩考核目标设置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是否存在

设置较低考核指标向相关人员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3. 本次激励对象包含5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请你公司结合激励对象的任职情况、岗位职责、具体贡献等,说明参与对象选取的方法及合理性、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比例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能否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

4. 请结合上述问题进一步说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变相利益输送的情形,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请独立财务顾问及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 6月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2023年6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