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新锂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盛威致远国际有限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盛威致远国际有限公司的银行综合
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盛威致远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威国际”)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华侨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美元(含本数)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2023年7月20日,公司与华侨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按合同签署日汇率折合约35,733万元人民币。
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在下属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及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70亿元。
盛威国际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高于70%,公司本次为盛威国际提供
35,733万元的担保额度后,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为
21.43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盛威国际的担保总额(不含本次担保)为21,150.98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盛威致远国际有限公司公司类别:私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编号:2622207注册资本:10,000港元注册地址:FLAT/RM A 9/F SILVERCORP INTERNATIONAL TOWER707-713 NATHAN ROAD MONGKOK KL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2日董事:邓伟军业务性质:锂电池和新能源的实业投资,技术合作货物进出口公司直接持有盛威国际100%的股权,盛威国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盛威国际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14,203.46 | 351,530.33 |
负债总额 | 194,933.54 | 316,573.24 |
净资产 | 19,269.92 | 34,957.09 |
项目 | 2022年(经审计) | 2023年1-3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85,958.63 | 152,719.47 |
净利润 | 17,821.39 | 9,163.87 |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盛威国际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方:盛威致远国际有限公司担保范围:被担保债务和华侨银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和开支。
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责任期间:自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含本数)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情况。
四、本次担保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盛威国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且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开展公司业务的基础之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为人民币264,335.90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0.7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