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新锂能: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2023年10月
2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补充通知,新增《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32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3元/股。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7,575,758股至15,151,51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82%至
1.6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
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