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股份:证券投资专项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及《公司章程》《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报告期末持有证券情况
单位:元
资产类别 | 初始投资成本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累计投资收益 | 期末金额 | 资金来源 |
股票 | 84,852,571.05 | -66,082,088.60 | 32,722,198.06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84,852,571.05 | -66,082,088.60 | 32,722,198.06 |
二、2022年度证券投资损益情况
公司持有的股票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报告期内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66,082,088.60元,报告期内售出金额为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股票账面价值为32,722,198.06元。
三、报告期内关于证券投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1、公司2022年度未新增证券投资行为。
2、公司2022年度证券投资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3、公司制定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证券投资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信息管理、
信息披露和内部信息报告程序等方面均作出明确规定,保证证券投资资金的安全,公司及子公司以自己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进行证券投资,没有出现使用他人账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证券投资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2022年度证券投资行为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风险可控;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