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股份: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已回购股份的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已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已回购股份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三年持有期限即将届满但未使用的股份3,268,611股,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回购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29日和2021年2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39.00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2021年2月23日,本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并于2021年2月24日发布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司通过股票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59,929,533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1.78%,购买的最高价为36.40元/股、最低价为30.9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999,998,595.63元(含交易费)。本次回购中56,660,922股股份已用于公司“家园6号”“家园7号”员工持股计划。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本次回购剩余的股份总数为3,268,611股。
二、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应当在公司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因此,公司拟注销上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本次回购剩余3,268,611股股份,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类别 | 回购股份注销前 | 回购股份注销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07,160,827 | 11.90 | 407,160,827 | 11.92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3,013,242,373 | 88.10 | 3,009,973,762 | 88.08 |
股份总数 | 3,420,403,200 | 100.00 | 3,417,134,589 | 100.00 |
注:(1)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前所持股份情况以截至目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数据为准。
(2)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四、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事项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剩余回购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变更、修改《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相关手续。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一月十六日